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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培訓班的學員們,不是廠長經理,就是董事長或CEO。

一次在課堂上,老師給他們講了一個案例:有一個商人,從某國家級貧困縣買進一種手編花籃,進價是每個十元,
然後,他把花籃運到了省城賣,每個售價卻是八元,比進價還低。

這種虧本的買賣,商人卻做得津津有味,樂此不疲。但令人驚奇的是,一年以後,他成了百萬富翁。

老師的問題是:這個人是如何因為這種虧本買賣而成為百萬富翁的?
同學們一番思索後,都得出了自己的答案。

一個國企廠長說:很簡單,批給商人花籃的人是該縣有權勢的官員,而這個商人雖然在這樁生意中虧了本,
但從官員手中另外得到了補償,比如建築合同等,這樣,商人不虧反賺,於是賺一百萬順理成章。
老師搖頭。

一位老闆說:我認為,這個商人先欠著貨主的貨款,然後打個時間差,待拖欠貨款達到一百萬時,
他就捲款逃之夭夭了。

老師更是搖頭:這樣做,不是作姦犯科嗎?答案不對。

一個在外國公司打工的高級白領想了想,說︰我知道了,這個商人收購的花籃是十元人民幣一個,
他將花籃打上洋商標,吹噓是進口的工藝品,售給中國人,每個八美元,合人民幣五十多元
可老師不屑的表情說明,高級主管的答案也錯了。
那麼,答案到底是什麼呢?

老師說︰這個人本來是千萬富翁,他為了扶持貧困縣的群眾致富,做起了這樁虧本的花籃買賣,一年下來,
他的財產只剩下了一百萬。但是,該縣的手工編織業卻發展起來,現在,這種花籃已經打出名氣,
在市場上已經能賣三十多元了。為了感謝商人的扶持,全縣的工藝廠家都主動要求把經銷權讓給這個商人,
以廠價供應,商人不久又恢復了元氣。
剛才發言的同學都羞愧得低下了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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